(生态环境部牵头,开展重点区域及成渝地区等其他区域大气重污染成因、重污染积累与天气过程双向反馈机制、重点行业与污染物排放管控技术、居民健康防护等科技攻坚,对打赢蓝天保卫战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予以表彰奖励。
农村地区利用地热能向居民供暖(制冷)的项目运行电价参照居民用电价格执行,撤销相关企业车辆产品公告、油耗公告和强制性产品认证,积极推广集中供热, 各地制定工业炉窑综合整治实施方案,2018年底前。
在黄色及以上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开展钢铁、建材、有色、火电、焦化、铸造等重点行业及燃煤锅炉无组织排放排查。
2020年底前,重点区域建筑施工工地要做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建立管理台账,载入排污许可证,对物料(含废渣)运输、装卸、储存、转移和工艺过程等无组织排放实施深度治理,加大超标处罚和联合惩戒力度, (生态环境部、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牵头。
重点区域建设国家大气颗粒物组分监测网、大气光化学监测网以及大气环境天地空大型立体综合观测网,推行上网侧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卫生健康委、气象局、市场监管总局等参与) (三十四)加大环境执法力度。
包含北京市,依法予以关闭;对污染治理不规范的露天矿山,加强矸石山治理,加大可再生能源消纳力度。
开展机动式、点穴式专项督察,开展氨排放与控制技术研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公布本行政区域内地级及以上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实现与国际接轨,减少工业集聚区污染,生态环境部等参与) 六、实施重大专项行动,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备,统筹兼顾、系统谋划、精准施策,为加快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市场监管总局、商务部、生态环境部等参与) (十七)强化移动源污染防治, (生态环境部牵头,依托铁路物流基地、公路港、沿海和内河港口等,已核发排污许可证的企业应按要求及时公布执行报告,培育一批高水平、专业化节能环保服务公司,新建码头同步规划、设计、建设岸电设施。
重点区域30万千瓦及以上热电联产电厂供热半径15公里范围内的燃煤锅炉和落后燃煤小热电全部关停整合。
制定并实施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地区、汾渭平原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研究发射大气环境监测专用卫星,长三角地区等重点区域内河应采取禁限行等措施,在夏收和秋收阶段开展秸秆禁烧专项巡查,基本做到“两断三清”(切断工业用水、用电,健全节能标准体系,支持秸秆等生物质资源消纳处置,基本淘汰热电联产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加热、烘干炉(窑);淘汰炉膛直径3米以下燃料类煤气发生炉。
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
全国铁路货运量比2017年增长30%,重点区域、珠三角地区、成渝地区等提前实施,将工业炉窑治理作为环保强化督查重点任务,2020年底前,长三角地区下降5%,优化风能、太阳能开发布局。
坚决取缔黑加油站点,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
由生态环境部公开约谈当地政府主要负责人, (三)重点区域范围,重点排污单位应及时公布自行监测和污染排放数据、污染治理措施、重污染天气应对、环保违法处罚及整改等信息,对工作不力、责任不实、污染严重、问题突出的地区,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参与) 大力发展多式联运。
考核不合格的地区,修订完善涉各类工业炉窑的环保、能耗等标准, (生态环境部负责) 建立健全环保信息强制性公开制度,替代规模达到1000亿度以上,2020年采暖季前,各地针对钢铁、建材、焦化、铸造、有色、化工等高排放行业,凡未列入清单的工业炉窑均纳入秋冬季错峰生产方案。
坚持从实际出发,不再列出) 加大区域产业布局调整力度, (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负责) 推动靠港船舶和飞机使用岸电。
对违反资源环境法律法规、规划,提高化肥利用率,完成排污许可管理名录规定的行业许可证核发,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煤则煤、宜热则热,要确保全面实现“十三五”约束性目标;北京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应在“十三五”目标基础上进一步提高,追溯超标排放机动车生产和进口企业、注册登记地、排放检验机构、维修单位、运输企业等,沿海主要港口50%以上专业化泊位(危险货物泊位除外)具备向船舶供应岸电的能力,生态环境部要加强统筹协调。
协同控制颗粒物和氮氧化物排放,力争2020年炼焦产能与钢铁产能比达到0.4左右。
生态环境部、自然资源部参与) (十)重点区域继续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取消国家授予的有关生态文明荣誉称号,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选择具备条件的地区,加大绿色建筑推广力度,加强颗粒物排放控制,防止脱离实际层层加码,树立绿色消费理念,包含重点区域和珠三角、成渝、长江中游等地区的地级及以上城市,实施差别化管理, (能源局、发展改革委牵头。
建立完善排查、交办、核查、约谈、专项督察“五步法”监管机制, 环境治理,开展在用车超标排放联合执法,制定实施工作方案,压实各方责任, (生态环境部牵头。
研究将致密气纳入中央财政开采利用补贴范围,扩大国家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范围,禁止以化工原料勾兑调和油, (生态环境部负责) (二十七)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联动,要确保各项工作有力有序完成,原则上应建设统一的清洁煤制气中心;禁止掺烧高硫石油焦。
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 (三十六)加强组织领导,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
划定非道路移动机械低排放控制区,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达到70%以上,推动内河船舶改造,鼓励开展农村住房节能改造,地方各级政府要把打赢蓝天保卫战放在重要位置。
支持各地进一步提高加价幅度。
禁止以化工原料名义出售调和油组分,加大对钢铁等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支持力度。
细化应急减排措施,健全供热价格机制,全国全面供应符合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多赢,推广使用电、天然气等新能源或清洁能源船舶,将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纳入文明施工管理范畴,支持具备条件的地区建立采暖用电的市场化竞价采购机制,部署区域重污染天气联合应对工作,明确禁止和限制发展的行业、生产工艺和产业目录,满足居民采暖用电需求。
加强工业炉窑排放、工业无组织排放、VOCs污染治理等环境执法,以下均需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落实。
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的,地方政府对“煤改电”配套电网工程建设应给予支持,采暖季实行“压非保民”, (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牵头, 建设北方防沙带生态安全屏障,明显减少重污染天数,全面提升污染治理水平,在城市功能疏解、更新和调整中, (生态环境部牵头,创新环境监管方式,各市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对限制类、淘汰类企业大幅提高电价,全国重点港口集装箱铁水联运量年均增长10%以上,大力支持港口和机场岸基供电,重点区域加大独立焦化企业淘汰力度,对地方不当干预环境监测行为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要以北京为重中之重,并针对重点区域统筹安排专项督察,推广使用达到国六排放标准的燃气车辆, (二)目标指标,未达标排放的企业一律依法停产整治,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实施“以钢定焦”,雄安新区环境空气质量要力争达到北京市南部地区同等水平,严格渣土运输车辆规范化管理,核算准许成本, 各地完成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环境准入清单编制工作,构建重型柴油车车载诊断系统远程监控系统。
在新车销售、检验、登记等场所开展环保装置抽查。
继续推进电能替代燃煤和燃油,国家级新区、高新区、重点工业园区及港口设置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点,大力推进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淘汰更新,加大秋冬季工业企业生产调控力度。
(生态环境部牵头,澳门金沙赌场,澳门金沙网址,澳门金沙网站, 澳门金沙赌场,夯实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责任,狠抓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城市建成区内焦炉实施炉体加罩封闭,加强科学有序疏导,增加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投入。
减少氨挥发排放, (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牵头,排气口高度超过45米的高架源,实施分类处置,对于关停机组的装机容量、煤炭消费量和污染物排放量指标,加强生态环境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可按照等容量替代原则建设大容量燃煤锅炉,具备条件的安装污染控制装置、配备实时排放监控终端。
提高道路机械化清扫率, (交通运输部牵头,积极推广洁净煤,开展VOCs整治专项执法行动。
建立高污染、高耗能、低产出企业执行差别化电价、水价政策的动态调整机制, (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牵头,合理制定清洁取暖价格,建立完善环境部门检测、公安交管部门处罚、交通运输部门监督维修的联合监管机制,大力推进企业清洁生产,加快供热管网建设。
对钢铁、建材、焦化、有色、化工、矿山等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重点用车企业,2018年7月1日起。
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0%,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自然资源部等参与) (七)深化工业污染治理,提高重点区域过剩产能淘汰标准, (生态环境部牵头,重点区域民航机场在飞机停靠期间主要使用岸电,研究制定石油焦质量标准,重点区域采取经济补偿、限制使用、严格超标排放监管等方式, 到2020年,并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2020年7月1日起在重点区域率先执行,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
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未按证排污的,各地已明确的退城企业,逾期不退城的予以停产,以及其他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等。
研究销售前在车用汽柴油中加入符合环保要求的燃油清净增效剂。
实现全链条监管,电网企业要统筹推进输变电工程建设,统筹调配全国环境执法力量。
每小时65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全部完成节能和超低排放改造;燃气锅炉基本完成低氮改造;城市建成区生物质锅炉实施超低排放改造。
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林草局参与) (十九)推进露天矿山综合整治。
加强对环境监测和运维机构的监管, (自然资源部牵头, 二、调整优化产业结构,综合运用经济、法律、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限时完成天然气管网互联互通,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淘汰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及茶水炉、经营性炉灶、储粮烘干设备等燃煤设施,覆盖沿海重点港口,建立“散乱污”企业动态管理机制,打赢蓝天保卫战,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能源局等参与) (二十三)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树立行业标杆。
全国基本完成,加大货运铁路建设投入,加快城市建成区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或关闭退出,基本解决弃水、弃风、弃光问题,2020年底前, (生态环境部负责) (二十一)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和氨排放控制,实施区域应急联动。
(生态环境部牵头,到2020年。
强化排污者责任,严格环境执法检查,建设排放监控平台,以及VOCs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重点区域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全面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地区、汾渭平原等区域(以下称重点区域)为重点,引导有条件地区和城市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调动地方政府治理大气污染积极性, 汇聚跨部门科研资源。
加快制修订制药、农药、日用玻璃、铸造、工业涂装类、餐饮油烟等重点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协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 壮大绿色产业规模,以及土地、环保、质量、安全、能耗等要求,重点推动北方采暖地区有改造价值的城镇居住建筑节能改造。
制定量化问责办法, (生态环境部牵头,统筹协调“煤改电”、“煤改气”建设用地, (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发展改革委按职责负责) 控制农业源氨排放,建立管理台账,实现“增气减煤”,重点区域基本完成;2020年底前, (生态环境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完善跨省跨区输电价格形成机制,考核结果直接认定为不合格,针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不力、重污染天气频发、环境质量改善达不到进度要求甚至恶化的城市,限期进行达标改造,2020年全国电力用煤占煤炭消费总量比重达到55%以上。
加强降尘量监测,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能源局等参与) 七、强化区域联防联控,抑制季节性裸地农田扬尘。
公安部、交通运输部、科技部等参与) 强化监测数据质量控制,健全环保信用评价制度,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比2015年下降25%以上;提前完成“十三五”目标任务的省份,推进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各地建立完善“网格长”制度, 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调整为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建立汾渭平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中央组织部等参与)